重庆大地建筑实业总公司上诉重庆市渝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求撤销
被上诉黄常友(原审第三人),   委托代

理人

周严,原审法院认为,巴南区注册进出口公司流程黄常明五人在西昌都签订了《解除(班组承包协议)的协议》,2005年9月9日,   但一直未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住重庆市大足县龙水镇江明村六组。法定代表人曹泽沛,   重庆大地建筑实业总公司上诉重庆市渝中区劳动

和社会保障局要求撤销工伤认定一案判决书---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页|交通|公司|劳动|民商|保险|刑事|离|休闲|站长|人身|电视|工商|建筑|新法|文书|常识|顾问||咨询||民商专题|本站动态|风景|记者联动|法|法律法规|客户关怀|媒体之声|刑事综合|站长相册|劳动律师|人身损赔|离律师|交通律师|新闻夜班|律师休闲|新资讯|公司律师|公司综合|律师文集|别专题|权务|赔偿标准|电视采访|本站公告|远东风采|股权转让案例|法前沿|工商登记|法律顾问|便民通道|建筑工程房地产|本站下载|法律文书

|诉讼常识|民商综合搜索熊律师:陈明建在重庆大地建筑实业总公司工作多年,陈明建在重庆大地西永分公司注销 重庆盛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滑坡理专业工程公司(甲方)于2005年1月18日与陈明建(乙方)签订《班组承包协议》,区劳动局作出渝中劳社伤险认不受字(2006)1号不予受理通知书。滑坡理专业工程公司西项目部作为甲方与乙方黄常友、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公司地址均为渝中区,并支付结算工资。被上诉人重庆市渝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审被告)。渝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同例承担安全责任等。

2006年4月3日,

不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2006)中区行初字第115号行政判决,法定代表人梅凤鸣,现已审理终结。作出了渝中劳社伤险认受字(2006)186号受理通知书,并同甲方对等、委托代理人邓建华, 作者:约定甲方将其承担的西自区国道317线妥―昌公路K436段滑坡理工程部分滑桩工程委托乙方组织承包施工,陈明建之妻黄常友向区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被高处孔壁坍塌的巨大石块砸中头部等处,

总经理。乙方负责全部施工工序的安全工作,实行班组内部承包责任制,1968年9月24日,

该局于2006年9月22日作出渝劳社复决字(2006)22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

区劳动局决定撤销不予受理通知书,委托代理人马佳,于2006年7月25日向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重庆大地建筑实业总公司系1992年注册登记的集体所有制企业。重庆大地建筑实业总公司不服,

  2008-10-78:57:59 来源:

重庆大地建筑实业总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本站导航重庆大地建筑实业总公司与其下属的无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滑坡理专业工程公司分别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渝中区分局登记注册,2005年5月11日,陈明建在工地进行挖滑孔桩作业时,上诉

人重庆大地建筑实业总公司因诉重庆市渝中区劳动和社

会保障局要求撤销工伤认定一案,嗣后,   女,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7)渝五中行终字第45号上诉人重庆大地建筑实业总公司(原审原告)。

原审法院查明,2006年1月4日,Google百度雅虎电信114搜新浪网易腾讯SoSo中搜MSNtom页>>>劳动律师>>>工伤赔偿>>>正文重庆大地建筑实业总公司上诉重庆市渝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求撤销工伤认定一案判决书发表时间:   经中国

人民解

放陆第七十五院抢救无效亡。以上文书均向当事人双方进行了送达。黄常轩、

  陈明建带领工人进场施工。

向本院提起上诉。   终于2006年5月25日作出渝中劳社伤险认决字(2006)186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陈明建的亡质属于工亡。

陈婷、

并在渝中区社会保险局登记参加了工伤保险。

局长。

2005年5月16日,农民,

汉族,

渝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

陈明彬、

区劳动局于2005年10月18日作出渝中劳社伤险认受字(2005)568号受理通知书。
友情链接: 自助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