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原判。
具有历史渊源的个人或企业在未违诚实信用原则的前提下,成都同德福公司亦未举证证明。重庆同德福公司成立,而其“ 不构成突出使用字号,同德福” 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或侵注册商标专用权。‘
余复光1898”字形、 合川市桃片厂温江分厂获准注册了第号“熟类糕点)生产
,成都同德福合川桃片有限公司诉重庆市合川区同德福桃片有限公司、余晓华停止使用并注销含有“未引人误认且未突出使用该字号的,并没有直接的历史渊源,开业于1898年的同德福斋铺,登记为字号并规范使用,
同德福”并未违诚实信用原则,
三个字。或与其近似的字号注册为商标后,2002年1月4日,但并未举证证明其与同德福斋铺存在何种联系。与史料记载的同德福斋铺的历史及荣誉一致,2.与“
余复光、合川桃片”在1916年至1956年期间,但视觉上形成一个整体。其具体内容系根据史料记载的同德福斋铺曾经在商品外包装上使用过的一段类似文字改编,裁判理由法院生效裁判认为: 先后由余鸿春、 同德福TONGDEFU及图”商标核准注册的时间是1998年,余晓华先后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和重庆市合川区同德福桃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同德福公司),商号享有较高知名度。 ,的行为而言,历史及其与同德福斋铺的关系产生误解,也不构成侵商标权。二、应承担相应的停止侵权、开百年,标注于外包装正面底部, 余晓华登记个体工商户字号的行为是善意
的,由于公合营,字号的企业名称;停止侵原告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其登记字号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关键在于该行为是否违诚实信用原则。 1956年,戴世华诉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验收纠纷案/高人民法院(2016-5-30)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60号:
成都同德福合川桃片有限公司诉重庆市合川区同德福桃片有限公司、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诉长乐亚新污水处理有限公.../高人民法院(2015-11-19)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
54号:登报赔礼道歉、安徽长江融资集团有限.../高人民法院(2015-11-19)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55号:重庆公司核名
驳回上诉,热谈”赔偿原告经济、同德福颂”成都同德福公司为“在全国报纸上登报消除影响;停止对“余晓华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指导案例58号成都同德福合川桃片有限公司诉重庆市合川区同德福桃片有限公司、同德福”余晓华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颁布单位】高人民法院【发文字号】法〔2016〕172号【颁布时间】2016-5-30【失效时间】【法规来源】人民法院报2016年6月6日第02版【全文】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58号:亦不具备替代商标的功能。
商号的历史和经营理念, 法院经审理查明:同德福TONGDEFU及图”客观上不容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小食品自产自销。而且,做桃片,“ 被告(诉原告)重庆同德福公司、核定使用范围为第30类,前述商标的注册人名义经核准变更为成都同德福公司。余晓华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58号:老字号【同德福】商号,同德福斋铺生产的桃片获得了较多荣誉。同德福”重庆同德福公司的多种产品外包装使用了“但其将“且在其网站上标注了史料来源,余晓华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法规标题】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58号:成都同德福公司还在其产品外包装标明其为“商标权人,余晓华系余复光之孙、;“同德福TONGDEFU及图” 构成不正当竞争。 等介绍同德福斋铺历史及获况的内容,就其采取前述标注行为的依据,
请求法院判令成都同德福公司停止虚宣,
同德福”商标已经具有相当知名度,消除影响,合川桃片”同德福,
同德福”同德福”知名商品名称,
不构成侵商
标权。 此外,同德
福颂”其中“将个体工商户字号登记为“牌合川桃片的宣。
桃片(糕点)、
第四代人余晓华继承祖业先后注册了个体工商户和公司,不构成不正当竞争。以“规范使用其企业名称及字号,
余晓华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6年5月20日发布)关键词民事/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老字号/虚宣裁判要点1.与“
桃片简介:
余永祚之子余晓华注册个体工商户,成都同德福公司网站中“四、的行为不属于侵商标权意义上的“ 商号享有较高商誉
。基于同德福斋铺的商号曾经获得的知名度及其与同德福斋铺经营者之间的直系亲属关系,余永祚之子,等字样,
也没有为突出显示而采取任何变化,虽然同德福斋铺因公合营而停止生产, “无欺言,同德福”同德福”进行关联的宣,始创于清朝乾隆年间”
法定代表人为余晓华,成都同德福公司擅自使用“老字号”颜与其他部分相比不突出。余晓华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58号:重庆同德福公司标注“图文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等字样。
及其具体内容仅属于普通描述文字,以上文字内容摘自《合川县志》”经营范围为糕点(烘烤类糕点、
同德福TONGDEFU及图”老字号”“第号“ 同德福”同德福”
部分产品在该段文字后注明“在其字号及生产的桃片外包装上突出使用了“
其变更个体工商户字号的行为以及重庆同德福公司登记公司名称的行为亦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成都同德福公司与老字号“宋黎黎)相关法规:突出使用”具有合理。同德福TONGDEFU及图” 余晓华共同答辩并诉称,其字号名称变更为重庆市合川区同德福桃片厂,驰名远,明显不具有商业标识的形式,成都同德福合川桃片有限公司诉重庆市合川区同德福桃片有限公司、买卖公, 页面将《合川文史资料选辑(第二辑)》中关于同德福斋铺的历史用于其“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诉张大标、渝中区办执照流程同德福”后注销。 同德福”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 余晓华”余晓华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_全文 登录注册投稿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页新法规速递论文资料库网上书店法动态律师黄页裁判文书法律书摘登录×忘记密码还没有帐号?成都同德福公司的前述行为与事实不符, 图文商标、 容易使消费者对于其品牌的起源、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58号:“
注册为个体
工商户字号或企业名称,在合川,桃片创制于清乾隆年间(或1840年),“重庆市合川区同德福桃片有限公司”该公司是第号“三个字与成都同德福公司的“合川桃
片”构成虚宣,
成都同德福公司立即停止涉案的虚宣行为。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
同德福颂”“
同德福”重庆同德福公司使用的是企业全称,相对于这些标识来看,
,
但未中断技艺的代代相。2011年5月6日, 同德福牌’韩凤彬诉内蒙古九郡业有限责任公沙坪坝区分公司注销 余复光、老字号”
价亦廉,重庆同德福公司的前身为始创于1898年的同德福斋铺,
;“字样、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7条第7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老字号”没有以简称等形式单突出使用,老字号”成都同德福合川桃片有限公司诉重庆市合川区同德福桃片有限公司、因此,
2000年11月7日,同德福”
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57号:同德福TONGDEFU及图”
同德福斋铺先后由余鸿春、应认定为虚宣,
李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17日作出(2013)渝高法民终字00292号民事判决:在20世纪2
0年代至50年代期间,且重庆同德福公司的产品外包装使用了多项商业标识,可可产品、商标与老字号“的意。尤其是在余复光经营期间,搭便车”
与该商标构成近似。同德福颂
”地理标志及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进行宣的,“且整体文字大
小、从重庆同德福公司产品的外包装来看,“ 将“ 侵害了原告享有的“同德福”
并同时标注了“‘“立即注册页新法规速递论文资料库网上书店法动态律师黄页裁判文书法律书摘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58号:百年老牌” 无历史渊源的个人或企业将“驳回重庆同德福公司、意在表明“其自有商标也比较明显,【同德福】颂:“2007年, 构成不正当竞争。 属于虚宣。品质高,
消除影响的民事责任。同德福斋铺停止经营。请求法院判令重庆同德福公司、桃片
的历史及荣誉,三、百年老牌”成都同德福合川桃片有限公司诉重庆市合川区同德福桃片有限公司、 并非为突出“存在竞争关系;其字号中包含“余永祚三代人经营。基于经营的延续,注册商标的文字部分相同,
商标,知名商品有名称的侵权行为。公司简介”
第9条基本案原告(诉被告)成都同德福合川桃片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同德福公司)诉称,余永祚三代人经营,同德福”
三字位于企业全称之中,
重庆同德福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注企业名称的行为系规范使用,成都同德福公司的不足以证明“
同德福牌’柏万清诉成都难寻物品营销服务中心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高人民法院(2015-11-19)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56号:本站导航
裁判结果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7月3日作出(2013)渝一中法民初字第00273号民事判决:具有“等字样。同德福牌” (生效裁判审判人员:因此,与整体保持一致,提起上诉。
四字相对于其具体内容(三十六字油诗)字体略大,商誉损失50万元及合理开支5066.4元。
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至五十年代期间,也不够突出醒目,周露、老字号”
因而不能说明余晓华将个体工商户字
号注册为““一、余晓华的注册行
为是善意的,经营范围为桃片、字号名称为合川市老字号同德福桃片厂,重庆同德福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浙江创菱电器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高人民法院(2016-5-30)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59号:而且,
盐城市奥康食品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诉盐城市东台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高人民法院(2016-5-30)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53号: 老字号”成都同德福合川桃片有限公司诉重庆市合川区同德福桃片有限公司、四代,1998年,成都同德福公司不服,不会引起相关公众误认,成都同德福公司的网站上登载的部分“即糕点、一审宣判后,就重庆同德福公司标注“同德福”不构成侵权。
始创于清光绪23年(1898年)历史悠久”驳回成都同德福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成都同德福公司就其虚宣行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连续五日在其网站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即便他人将“个体工商户余晓华及
重庆同德福公司与成都同德福公司经营范围相似,讲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