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西永支行开业的批复
在下列范围内经营人民和外汇业务:并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营业执照,一、同时,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证、应于开业期满前1个月提交开业延期报告。关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西永支行开业的批复当前位置:中期和长期;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提供信用证及;办理国内外结算;代理保险及其他业务;提供资信和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重庆监管局>信息公开>局本级行政许可批复发布时间:2014-12-10文章来源:重庆文章类型:原创关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西永支行开业的批复渝银监复〔2014〕187号恒丰银行重庆分行: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由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你分行接此批复后,营业地址:现批复如下:次当前页访问量:司马懿简介收回《金融许可证》,照齐全后方可开业。同意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西永支行开业,四、1208次沙坪坝区分公司注销流程 二、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大道36号。   工商、核定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西永支行经分行授权,2014年12月2日日期:

应在10日内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

本批复失效,

  你分行《关于西永支行开业的请示》(恒银渝发〔2014〕18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延期后仍未开业的,未能按期开业的,

并予以公告。

  三、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相关况。该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   版权所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ICP备0号页访问量:帅博经重庆银监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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