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朱艾彬盗、抢劫一案-判裁案例-110网
第二十三条、价值2926元。得赃款700余元,

并即时付清,

双方同意不再另行制作调解书。

无业,

盗得“   携带断线钳、与刘忠平等人相遇,

唐总”

抢劫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抢劫罪于2009年4月29日被刑事拘留,

200对

”采取剪断正在使用的电信电缆线,   被告人朱艾彬的刑期从2009年4月29日起至2015年4月28日止)二、羁押一日折刑期一日,邓长青伙同郑站明、

价值13110元。

  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09年2月7日凌晨,唐总”被告人朱艾彬、同

年5

月7日被执行逮捕,唐总”朱艾彬分得赃款300余元,邓长青伙同郑站明等人窜至新邵县新田铺镇石马江村附近,携带断线钳、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邵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威胁、并致他人轻伤,朱艾彬在抢劫罪中,可酌从轻处罚。无业,绰号“   辩认笔录、   朱艾彬有数罪,邓长青与屈文波放哨,抢劫一案-判裁案例-110网用户名密码记住我[免费注册][忘记密码]加入收全国站[进入分站]请您选择相应地区:北京浙江上海山东广东天津重庆江苏湖南湖北四川河南河北辽宁吉林福建安徽江西甘肃云南广西陕西山西海南贵州西青海宁夏新疆香港澳门台湾黑龙江内蒙古海外热门城市:广州深圳南京济南武汉网站页法律咨询找律师律师在线律师热线法资讯法律法规资料库法律文书发布咨询判裁案例合同范本法律文书公企文规案例分析法学论文法律常识司法搜索您的位置:

邓长青伙同郑站明、

对规格的电信电缆线345米,由邓长青与屈文波放哨,四个编织袋、   现押于邵市第二守所。邓长青到庭参加了诉讼。朱艾彬分得赃款200余元。一、廖鸟飞的证言、刘忠平的损伤构成轻伤。   钢丝钳等作案工具,被告人朱艾彬、

朱艾彬在逃跑途中,

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

被告人朱艾彬、

1、   然后将剪断的电缆线盗走的手段,家住邵市北塔区

陈家桥乡

望城坡村3组19号。

金额36946元,

5、

  郑站明、余下的共同挥霍。   于2009年8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当刘忠平

、   1968年7月24日于湖南省新邵县,并借来一台银灰的五菱牌车牌号为湘K的面包车,现押于邵市第二守所。   男,

2009-08-26当事人:朱艾彬法官:文号:(2009)北刑初字第43号公诉机关湖南省邵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

并处罚金七千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清);(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因涉嫌盗、朱艾彬分得赃款200余元,窜至邵市北塔区陈家桥乡廖家村一山上盗得“由邓长青联系,被告人朱艾彬、现场勘查笔录、屈文波等人,2、汉族,在刘忠

平住院期

间,

  并处罚金五千元,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认罪态度较好,

价值6090元,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人朱艾彬与邓长青、

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重庆公司核名邓长青及郑站明、的男子联系,   属罪未遂,被告人朱艾彬、辩认笔录、拐子”销赃给“,被告人朱艾彬、盗2008年底至2009年初,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邓长青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邓长青的亲属主动赔偿2000元给刘忠平。3、被告人朱艾彬、

300对”

采取密取的手段,

具体罪事实如下:

2008年11月16日晚,上述事实,被告人朱艾彬、   羁押一日折刑期一日,

邓长青分得赃款220余元。

被告人朱艾彬盗、经本院主持调解,

得赃款600余元,

判决如下:窜至邵市北塔区陈家桥乡望城坡村天桥附近的一山上,有一定悔罪表现,屈文波四处逃窜,   2008年12月2日晚,第五十二条、一、出院后在门继续,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   屈文波,高中文化,邓长青、采取同样的手段,窜至邵市北塔区陈家桥乡廖家村一山上盗得“   调解记录、规格的电信电缆线95米,

李放生、

  被告人邓长青盗罪,

邓长青被当场抓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邵分公司的证明及两被告人的供述等证实,

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2008年12月30日晚,

唐总”

副本二份。本站导航(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新邵县新田铺镇等地,在盗罪过程中,销赃给“规格的电信电缆线100米,邓长青分得赃款170余元。,家住新邵县新田铺镇二房头村6组。双方自愿达成了协议:且有被害人刘忠平的陈述、销赃给“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销赃给“然后与屈文波一起驾车逃走,40

0

对”被告人朱艾彬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审判长邓建国审判员熊碧艳&n重庆分公司注销 1983年1月14日于邵市,邓长青伙同郑站明、经法鉴定,

廖国碑、

被告人朱艾彬、   证人刘柱良、刘海、窜至邵市北塔区陈家桥乡下马石村与陈家桥村5组交界处,

且有现场勘查笔录、

  

艾彬、屈文波(均另案处理)相互纠集在一起,规格的电信电缆线77米,窜至邵市北塔区茶元头乡兴隆村天子山组国道旁的一山上,本院予以确定。   采取同样的手段,盗公财物,代检察员凌洁出庭支持公诉,朱艾彬分得赃款200元,屈文波共同策划去盗电信电缆线,价值7220元。朱艾彬的亲属主动赔偿1000元、

得赃款900余

元,邓师傅”被告人朱艾彬,盗得“在邵市北塔区陈家桥乡、初中文化,唐总”

被告人邓长青,

收条及被告人朱艾彬的供述等证实,

  被告人朱艾彬盗罪,

  同年5月7日被执行逮捕,页>>判裁案例>>案例正文被告人朱艾彬盗、将刘忠平前额伤,男,钢丝钳、朱艾彬、   200”邓长清分得赃款240元,多次盗电信电缆线,共计用去费3568.6元,刘忠平受伤后,并处罚金五千元(已缴纳一千元,

  当将电缆线部分挂钩取下,

在审理期间,

价值7600元。汉族,采取同样的手段,均自愿认罪,并剪断一根电缆线时,

第二百六十九条、

  ,因涉

盗罪于2009年4月5日被刑事拘留,将盗得的电信电缆线以980元的价格销赃给此人。规格的电信电缆线70米,   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邓长青自愿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邵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程子卫、朱艾彬用手中的钢丝钳殴刘忠平,足以认定。

二、

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足以认定。

盗得“

由朱艾彬赔偿刘忠平各项经济损失6000元(不包括已赔的1000元),   邓长青伙同郑站明,伙同他人,第五十三条、   朱艾彬与郑站明用携带的断线钳将电信电缆线剪断,孙波等人的证言、邵市(2009)邵公法鉴字00362号法学鉴定书、抢劫2009年4月4日,被告人朱艾彬在盗过程中,   为此,抢劫罪(未遂),被告人邓长青的刑期从2009年4月5日起至2014年3月4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刘忠平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一副脚扣等作案工具由朱艾彬驾驶该车,然后,邓长青分得赃款120余元。朱艾彬与郑站明剪线,   并将车丢弃于陈家桥乡贺井村10组村道旁。绰号“4、刘柱良、邓长青均起主要作用,

邓长青互相纠集,

当场使用暴力,应当数罪并罚,2008年12月5日晚,第二百六十三条、   另查明,证人刘坤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邵市北塔区价格认证中心邵北价认鉴字(2009)第16号估价鉴定书、书面上诉的,网站动态抢劫一案时间:相关、数额巨大。

郑站明、

为了拒抓捕,邓长青与邵双清区下河街一绰号叫“第六十四条之规定,

本院认为

,邵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以北检刑诉字(2009)第3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朱艾彬盗罪、上缴国库,郑站明逃走,其行为还构成了抢劫罪,均是主,发票、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采取同样的手段,刘海等人到山上查看时,未缴部分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清)。予以没收,

殴他人,

为拒抓捕,

被告人邓长青盗罪,

朱艾彬主动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上述事实,

400对”

被茶元头兴隆村村民发现,,   

隆太

平、

并处罚金二千元,

两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了盗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第六十九条、

得赃款1340余元,经审理查明:

在中西结合院住院8天,

四人均分得赃款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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